合肥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实现“应接尽接”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应充分提高认识,落实保障措施,主动对接属地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单位积极组织接种。 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统计、填报本单位每周疫苗累计接种等情况,并于每周五16:00前,将最新疫苗接种进展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1〕238号)精神要求,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发展,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1.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2021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形势异常严峻,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充分履行职责情况突出。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保障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
合建质安〔2021〕1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之年。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建筑行业实施以下监管措施: 一、落实两个责任 1.主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23日全国安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安委会2021年一季度全体会议及和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及春节前后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入,现就深入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
合建质安〔2019〕4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 为做好我市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节能、勘察设计监督检查等要求,现将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建设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加大对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力度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理的通知》(建质函〔20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19〕684 号)要求和我局重点工作计划安排,为整治建设领域乱象,加大重大工程监管力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
建审函〔2019〕96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重点工程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决定对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第三方检测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第三方检测制度,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天我们为大家分享“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标准规范做法画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带来一定帮助,同时也非常感谢规范主编单位和编写人员!
建质函〔2018〕73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制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nb
建市监函[2017]5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我司对《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不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和《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19号)、住
皖建监协[2016]26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监理示范工程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对我会会员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提高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水平,激励我会会员单位争先创优,切实提高监理企业自身技术业务管理水平,推动监理行业走上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轨道,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质〔2016〕22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省有关部门: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评选表彰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奖励。为规范评审工作,现将《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