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5-07-22 阅读量:2633
皖建监协[2015]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全面提升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和水平,在省住建厅有关处室指导下,我会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山东、江苏和浙江省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暂行办法》,业经第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根据本办法,抓紧监理人员培训,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从业能力水平测试。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暂行办法》
2015年6月23日
抄报: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人事教育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抄送: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建设(建筑)主管部门。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从业能力水平认定工作,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有关条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徽省注册并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其从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能力水平认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安徽省注册并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其从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取得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证书。
第四条 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本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的测试、发证工作等。
第五条 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能力水平认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
三、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测试成绩为合格。
第六条 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能力水平认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二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
三、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测试成绩为合格。
第七条 申请监理员能力水平认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测试成绩为合格。
第八条 申请参加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业能力水平认定测试的,应提供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监理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的,应提供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从事工程监理实践的证明材料。
五、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的测试合格证明。
第九条 申请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监理人员,应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根据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填报专业类别。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能力水平认定证书有效期五年。证书变更、延续、注销另行规定。
第十条 对取得从业能力水平认定证书的监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
理,由所在监理企业分别录入所在市和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