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试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 阅读量:1807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记分标准的通知
建市函〔2014〕1643号
马鞍山市、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14〕21号)的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选择马鞍山市、亳州市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印发全省执行。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