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级监管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实施情况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量:2355
合维办[2014]18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政府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安排,今年以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切实贯彻落实专户监管和推进工作,面向实施专户管理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开展了一系列全面的政策宣贯、业务指导和管理示范活动。但在近期开展的建设工程专户实施情况督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工程不认真落实专户管理的要求。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烨基未来国际(桩基)工程,建设单位:安徽盛兴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郑平;施工单位:中城建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卢洪雷。
存在问题:自2014年4月25日开工以来,除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外,建设单位连续3个月未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未按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要求发放工资,存在套取专户资金的问题;建设、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使用专户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审核把关。
二、融侨悦城项目,建设单位: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江长明;施工单位:湖北海厦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勇。
存在问题:项目民工维权工作组设立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未按专户管理要求发放工资;建设、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使用专户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审核把关。
三、繁华里7#-12#楼及二期地库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国瀚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谈新文;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文健。
存在问题:自2014年5月开工以来,除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外,建设单位连续3个月未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未按专户管理要求发放工资,专户形同虚设。
四、绿地中心北地块地下室、购物中心、C座、D座工程,建设单位: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胡荣跃;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才学。
存在问题:建设单位未支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并从2014年4月29日开工以来连续3个月未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专户内没有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在明知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未足额到位的情况下,仍同意开工建设。
五、金汇中心办公E#、F#、G#楼、商业8#、9#楼及商业地库工程,建设单位:上海绿地集团合肥鼎峰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胡荣跃;施工单位: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文章。
存在问题:未成立项目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建设单位未支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自2014年4月29日开工以来连续3个月未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专户内没有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在明知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未足额到位的情况下,仍同意开工建设。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3〕55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2013〕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以上通报的工程停工整改,直至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到位方可恢复施工。
二、给予以上通报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信用信息一次。
望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报
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