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监管账户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9 阅读量:1586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升监理服务品质,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马鞍山市将在市区范围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中推行监管账户管理制度。
一是监理费监管与工程监理委托人的建筑工程用款监管账户暂实行共户管理,建筑工程用款监管账户内将足额留存监理服务费用,确保监理服务费及时支付。
二是工程监理委托人和监理单位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时,对监理服务费的组成、确定方法、支付方式及监理工作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予以明确。
三是工程监理委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监理服务费。
四是由市建管处对工程监理委托人的监理费拨付行为进行监管,当委托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拨付监理费且无正当理由的,市建管处将通过告知、暂停施工的方式要求委托人及时拨付监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