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建设创新管理为腾飞添装双翼 差异化管理和“黑名单”制度源头扶优制劣
发布时间:2014-06-30 阅读量:1628
为突破建筑业旧体制管理带来的束缚,落实风险防控,推进优化整合,坚持从源头控制,广厦建设集团数年前出台了《分公司和项目部差异化管理实施办法》和《黑名单制度》,并每年一次启动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差异化管理等级评定和风险项目及相关责任人“黑名单”更新工作。差异化管理举措启动于2011年,它通过考评分公司、项目部的经营(生产)规模、管理现状、对集团的贡献度、风险控制能力等指标,以激励先进,鞭笞后进,实现扶优扶大扶强,提升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管理水平,推进大基地和大市场建设。2013年,差异化管理评级主要针对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分公司、施工工期超过六个月的在建或2013年已竣工项目。符合参评条件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可以对照《分公司和项目部差异化管理实施办法》中的评分标准给出自评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集团各职能部门针对自评情况,就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经营管理、法务管理、技术创新、信息化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内容分别给予评分,通过汇总和评审小组讨论,最终评出相应等级。等级共分为五个,即特级、A级、B级、C级和D级,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被评为特级、A级、B级的可以享受借款利息优惠和建造师资源调配倾斜,评为D级的基本上被列入撤并控对象。2012年,西安公司首次被评为特级;2013年,西安公司、贵州分公司两家被评为特级,天津、安徽、湖州、甘肃、山西、河南等6家分公司被评为A级。差异化的实施和推进,大大激发了分公司争优创先的积极性和创新热情。与此同时,广厦建设集团为了更新风险项目资料库,要求分公司等下属单位在2011版和2013版风险项目及相关责任人“黑名单”的基础上,收集新的资料,以补充和更新“黑名单”。收集的资料内容包括风险项目和历史遗留问题;拖欠民工工资、发生群体性上访的项目;发生账号查封、冻结、划扣的项目;诉讼案件;媒体曝光事件;私刻、违规使用印章情况;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情况;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罚的项目(事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
依据对上报资料的审核,集团将缺乏责任心,缺乏管理能力,乃至发生问题后消极处理,避而不见,不负责任,拒不作为,影响很差的人员列入“黑名单”,以进一步控制风险,防止相关人员进一步危害广厦。且规定,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今后均不得在广厦承接业务,不得担任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济承包责任人、集团部门副职以上领导职务。